[当月目录][当天目录] [当月目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00年3月9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李鹏
第1版(要闻)
专栏: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00年3月9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李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过去一年主要工作的回顾
过去的一年,是我们国家发展史上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走过了50年光辉的历程,正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走向新的胜利。澳门历尽沧桑,已经顺利回到伟大祖国的怀抱,这是实现祖国统一大业的又一重要里程碑。同时,我国人民在强烈抗议美国轰炸我驻南使馆,坚决反对李登辉的“两国论”,果断处理“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中,取得了重大胜利。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开拓,扎实工作,努力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实施,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立法工作取得重要成果
一年来,常委会继续加强立法工作,共审议法律草案31件,通过了21件,基本完成了年度立法计划,为在本届任期内初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又迈进了一步。
过去一年,常委会把立法工作与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和完善有关法律制度,保障和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常委会制定了个人独资企业法,连同已经制定的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使市场主体的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备;制定了行政复议法,连同已经制定的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监察法等,初步建立了对国家行政权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制定了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这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立法法草案已经提请本次会议审议。这部法律通过后,对规范立法工作将发挥重要作用。
常委会加强了法律的修改工作。全年审议修改的法律草案,约占审议总数的一半,通过了个人所得税法、会计法、公路法、刑法、公司法的修改。根据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不断发展的需要,适时对有关法律进行修改,将使法律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好地发挥规范社会生活的作用。
常委会把法律解释工作提到了重要议事日程。除已经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条款作出了解释外,还审议了刑法有关规定的解释草案。法律解释工作的开展,将增强法律的适用性,维护法律的权威和法制的统一。
(二)监督工作有一定进展
一年来,常委会把监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并重,增强了监督实效。常委会安排起草和审议3项监督工作的单项规定和决定,开展4项执法检查,听取5项专题工作报告,这些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执法检查工作有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在选择检查的项目上,注意围绕国家的中心工作、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来进行,先后对大气污染防治法、森林法、产品质量法、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情况开展了检查。常委会还把执法检查、工作监督和修改法律结合起来,在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的同时,听取了国务院关于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情况的专题报告,审议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草案。通过对产品质量法实施情况的检查,加快了产品质量法的修订工作。这种工作方式可以使监督富有成效,使法律修改得更加完善、更好地得到贯彻实施。
常委会加大了工作监督的力度。针对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等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的报告,关于增加农民收入和减轻农民负担情况的报告,关于近年来公安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文化市场管理的报告等。每次听取和审议专题工作报告前,都由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专题调研,作认真准备。新闻媒体对审议情况都作了报道,把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结合起来,便于人民群众监督常委会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
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开始有了进展。通过了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和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审议了关于对审判、检察工作实施监督的法律文件。通过这些工作,为制定综合性的监督法,积累了经验,创造了条件。
(三)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和地方人大的联系工作有改进
一年来,常委会重视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229件议案,已经全部办理完毕,其中不少意见被采纳,如公益事业捐赠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会计法修改等,已经由常委会通过;立法法、种子法等草案,已经提请常委会审议;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修改已经作了大量调查研究工作,并列入了今年的立法计划。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3040件建议、批评、意见,已经督促有关部门处理完毕,并逐件答复了代表。
常委会加强了与代表的联系,依靠代表做好常委会的工作。对提请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都印发有关代表征求意见。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到地方调研、视察工作时,注意听取当地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对代表集中视察工作作了改进,按照视察内容和代表专长进行分组,缩小了分组规模,为代表深入基层、接触群众、反映社情民意,提供了条件。代表通过视察反映的问题、提出的许多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受到有关方面的重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大代表,去年到青海、云南进行视察,对当地的工作也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常委会制定了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等法律和法律问题的决定,依法设立了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也已经结束。这次选举是澳门回归后,第一次作为独立的选举单位选举全国人大代表,体现了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权利。我们对澳门代表组团参加本次大会表示热烈欢迎。
一年来,常委会还加强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在立法、监督等工作中,认真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全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六万余件,接待人民群众来访一万余人次,来信来访中反映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调查和处理。
去年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开始设立常委会20周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座谈会,交流了工作经验,研究了如何在党的领导下进一步做好地方人大的工作。今后,常委会将继续召开这样的座谈会或采取其他方式,加强和地方人大的联系,更好地发挥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四)对外工作进一步加强
根据我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常委会积极开展同外国议会和国际议会组织的友好交往。一年来,全国人大共接待了50个国家的议会代表团访华。不少国家的议会人士通过访华,增进了对我国的了解,消除了一些误解,扩大了共识。委员长、副委员长出访了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和欧洲的一些国家,全国人大代表团出席了各国议会联盟的两次大会和有关区域性会议,增进了同有关国家议会和国际议会组织之间的友好联系,促进了友好合作关系的发展。
去年全国人大同美国国会和西欧国家议会的交往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国人大代表团同美国两党议员就台湾问题、人权和宗教问题等,进行了坦率的对话,打开了开展经常交流的渠道;还同欧洲议会举行年度定期会晤,取得了一定的成果。针对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轰炸我驻南使馆的霸权主义行径,以及美国等少数西方国家议会和政府干涉我国内政的议案和决定,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先后发表了多次谈话和声明,旗帜鲜明地阐明了我国的原则立场和态度,坚定地捍卫了我国的尊严和利益。
一年来,常委会决定了一批国家重大事项,批准了国务院增发国债、扩大财政赤字的议案,为扩大内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创造了条件,还依法任免了国家机关的一些工作人员,批准了同外国缔结的12件条约、协定和我国加入的公约,在加强民主法制宣传和自身建设等方面,也做出了努力。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在协助常委会制定和修改法律、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有的立法项目由于事前研究论证不够,增大了常委会审议的难度;对地方性法规的备案审查工作,没有形成一套规范的办法;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的实效,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与立法工作相比较,监督工作的力度还不够;发挥代表的作用,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也有待进一步改进。
各位代表: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已经两年了。两年来,为了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常委会在工作中始终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定要在人大工作中自觉地接受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同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是完全一致的。同样,坚持党的领导,同依法办事、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也是完全一致的。常委会要在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中,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
一定要把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和支持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国家权力机关在法律的制定和重大问题的决定上,必须真正集中和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制定了法律、作出了决定以后,必须由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加以执行和实施,人民的意志和利益才能得到实现。因此,人大和“一府两院”虽然职责不同,但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反映和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共同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同时也是一种支持,通过监督,更好地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实践证明,这样认识和处理问题,不但不会削弱人大的监督工作,而且会改进和加强人大的监督工作,更好地实现人大监督的目的。
一定要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在我国,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人大是由人民选举产生的,要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因此,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在工作中充分走群众路线,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要求的。两年来,人民群众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给予了极大的关心和支持。只要我们继续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常委会的工作就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就能真正代表人民的意愿,并保持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一定要加强与地方人大的联系,共同推进国家的民主法制建设。近20年来,地方各级人大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创造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例如组织人大代表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进行评议,建立代表接待日和人民群众接待日制度等,值得认真研究总结。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许多法律,都凝结着地方人大多年实践的心血。常委会通过的法律,也要依靠地方人大才能得到正确有效的实施。因此,加强同地方人大的联系,通过认真总结地方人大工作中的经验,不断改进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客观要求。
二、今后一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00年是世纪交替之年,是完成“九五”计划和本世纪末奋斗目标的最后一年,也是做好本届人大工作的关键一年。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继续围绕国家的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以良好成绩迎接新世纪的到来。
(一)围绕中心工作,突破立法难点,提高立法质量
党的十五大提出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在本届任期内初步形成这一法律体系,按照这一要求,我们面临的立法任务仍很繁重。
今后一年的立法工作,首先要围绕国家的中心工作,进一步把立法工作与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结合起来。为此,将进一步研究修改公司法,以适应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将推动有关部门加快社会保险法的起草工作,促进我国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保持社会的稳定。将加强教育、科技方面的立法,促进科教兴国方略的落实。将按照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起草反垄断法、反倾销法,修改商标法、专利法,制定和修改与金融服务业和国际经济贸易有关的法律。
要根据初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集中力量起草和审议几部基本的法律草案。要在已经制定有关监督工作的单项法律文件的基础上,总结实践经验,抓紧监督法的起草工作。为了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争取在今年内完成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修改工作。加快起草物权法、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建立和健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物权制度。抓紧修改婚姻法,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进步。在民事主体制度、物权制度、债权制度、知识产权制度、婚姻家庭制度等单项法律基本齐备的基础上,力争在本届人大任期内编纂一部比较完整的民法典。
要完成繁重的立法任务,必须使立法活动规范化,不断提高立法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在立法工作中要防止和避免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切实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要认真按照法律规定的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开展立法工作,加强对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督促和协调。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要继续在报纸上公布草案,广泛征求意见。要总结常委会审议法律草案的经验,完善重要法律草案的三审制,不断提高审议质量。要在制定新的法律的同时,把立法解释作为立法的重要补充形式积极开展起来。今年内常委会将召开一次立法工作会议,对五年立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作出进一步部署。
(二)继续加强监督工作,注重监督实效
在新的一年里,常委会将有重点地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准备对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乡镇企业法、刑事诉讼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要进一步改进检查方式,轻车简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讲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执法检查的法律不在多,而在通过检查举一反三,起到督促和帮助执法机关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办事的作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调研,提出调研报告。执法检查中,要抓住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执法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抓好执法检查后整改工作的落实,实行反馈制度,三个月内由有关专门委员会跟踪听取一次汇报,半年内由有关法律实施主管机关把改进情况向常委会提出报告。对于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典型违法事件,必要时可以在新闻媒体上曝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及其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是常委会进行工作监督的基本方式。在新的一年里,常委会将围绕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这一重大决策,以及就社会各界所关心的国有企业改革、反对腐败和加强廉政建设、大江大河流域治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创新与科教兴国等问题,听取工作报告,加强工作监督。
认真贯彻实施常委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和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要监督检查这次会议通过的本年度中央财政预算是否得到严格的执行,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是否进行认真的整改,是否带头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实施厉行节约的方针。要加强对预算超收收入使用和预算外资金的监督。对中央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作的部分调整方案,要认真审查。所有这些,都是为了依法监督中央财政工作,反对浪费与腐败,使中央财政发挥促进改革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的作用。常委会还要通过听取并审议国务院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等,加强对经济运行和重大涉外经济交往工作的监督。
要加强对审判、检察工作的监督。对审判、检察工作的监督要遵循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不代行审判权、检察权的原则,集体行使监督权的原则。监督的目的,是为了推动司法机关启动内部的监督机制,督促和支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办案、公正司法。
此外,要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认真做好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更好地依靠人大代表做好常委会的工作
全国人大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现在,全国人大代表有2984人,代表们来自全国各地,分布在各条战线、各个行业,与人民群众有着密切联系,这是我们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优势。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是做好常委会工作的基础和保证,有助于常委会在工作中更好地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对全国人大代表依法提出的议案,常委会要高度重视,督促有关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常委会的办事机构也要督促有关国家机关和组织认真研究处理,逐件答复代表。要不定期召开代表座谈会,倾听代表的意见和要求,保障代表的合法权益。要根据常委会每年立法、执法检查和听取专题工作报告的安排,事先请有关的全国人大代表在当地进行调查研究,在常委会审议相关议案时,请他们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帮助常委会做好审议工作。
香港回归祖国以来,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大代表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热情很高,认真行使了代表职责。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大代表从本次会议开始,也已经独立组团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根据“一国两制”的方针,香港、澳门的全国人大代表不干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工作。同时,他们作为香港居民和澳门居民,也一定会在参与香港、澳门的社会事务方面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四)深入持久地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今年,常委会要在全国已经开展三个五年普法教育的基础上,就开展第四个五年的普法教育作出决定,把这项工作长期坚持下去。
要发挥新闻宣传媒体的作用,做好民主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常委会的办事机构要继续协助人民日报办好《民主和法制》周刊、《中国人大新闻》互联网站,协助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中央其他主要新闻单位加强对民主法制和人大工作的报道。《中国人大》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机关刊物,要努力办得既有权威性,又生动活泼,为广大干部、群众喜闻乐见,成为有更大影响的刊物。
(五)进一步开拓同外国议会和国际议会组织交往与合作的新局面
加强全国人大同外国议会的交往与合作,有助于推动我国同其他国家友好合作关系健康稳定地发展。在新的一年里,常委会将按照国家对外工作的总方针,继续加强同外国议会、国际议会组织的联系和交往,发展相互间的友好合作关系。将继续邀请更多的外国议会人士来华访问,使他们有机会客观地了解中国的实际情况。要继续完善同欧美一些国家议会间的磋商机制,开展实质性对话。常委会在对外交往中,要继续旗帜鲜明地阐明我国的立场和观点,同时也要善于了解对方的观点,以达到增进了解、求同存异、扩大共识的目的。要进一步发挥专门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同外国议会间的友好协会、友好小组在对外交往中的作用。
(六)继续加强常委会的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水平
加强常委会的自身建设,是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的重要条件。今年,常委会将在已经举办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等6次专题法制讲座的基础上,就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世界贸易组织与我国法律环境、国际法与国际公约的适用等问题,继续组织若干次专题法制讲座。
常委会将不断加强自身的组织制度建设。常委会议事规则已经实施十多年了,需要根据实践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作必要的修改,为提高常委会审议议案的质量,提供更加完备的制度保证。
去年,常委会机关认真开展了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今后的一年,要巩固和扩大“三讲”教育的成果,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同时要加强对机关干部的培养,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培训,建立干部交流的机制,使人大机关的工作更加富有生机与活力。
各位代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我们正在从事的人大工作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都是崭新的事业。因此,必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依据宪法、法律的规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这对做好常委会的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新的世纪即将来临。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坚定信心,团结奋斗,以崭新的精神风貌,迈向新的世纪!
(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
李鹏委员长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新华社记者 王新庆摄 (附图片)
[当天目录] [当月目录]江泽民签署第三十一号主席令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1版(要闻)
专栏:
江泽民签署第三十一号主席令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00年3月1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2000年3月15日
(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
本报北京3月18日讯 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闭幕会通过了立法法。国家主席江泽民签署第三十一号主席令,公布了这部法律。
立法法全文约1.5万字,共有6章、94条。这部法律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
立法法的制定,对于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立法法》全文见今日第二版转第三版)
[当天目录] [当月目录]黄河源头开发忙
第1版(要闻)
专栏:西部纪行
黄河源头开发忙
本报记者 马应珊 李建兴
初春时节,青海高原的黄河源头仍然皑皑雪装。但是当记者来到黄河源头最大的农业区——海东地区采访时,只见治理荒山,扩建公路,退耕还林,改造黄河的宏伟战场已经摆开。
“海东地区,是青海省最大的产粮区,地处兰州、西宁两个省会城市之间的经济带,承担治理黄河源头,发展生态经济,控制水土流失,为本省和黄河下游7省区人民造福的历史重任。”海东地委书记赵永忠、副书记叶松年一边翻着本地区开发的规划表,一边向记者描绘全地区发展的宏伟蓝图。围绕西部大开发,海东开始了四忙:忙生态环境治理,忙退耕还林,忙调整产业结构,忙基础设施建设。春节刚过三天,地委和行署就抽调全区2800名党政机关干部,组成6个开发工作组,由12名地委领导任组长,深入到民和、乐都、平安、互助、化隆、循化6县各乡镇结合春耕忙开发,擂响了海东地区6个农业县开展治理黄河上游生态环境的战鼓。
当记者来到祁连山南麓的互助土族自治县高寨回族乡时,县委书记王太学带领县水利局、农业局等有关部门的干部正在现场调查荒山拍卖情况。乡长马长存告诉记者,高寨回族乡地处湟水河北岸,全县有12万亩荒山,因缺乏资金得不到治理,下一场雨就有几千吨泥沙流入黄河。全乡干部群众转变观念,目前已和福建、西宁、兰州等地的8个单位和个人签订了25271亩荒山拍卖合同。有的种树,有的种药材,有的种牧草搞养殖。乡政府还制定了你发财、我发展,谁投资、谁受益,长期不变的政策,使黄河上游的开发治理与群众和投资者的利益紧密结合起来,调动了外乡人来青海投资的积极性。循化撒拉族自治县积石镇撒拉族农民马牙古拜投资27万元,承包了1000亩荒滩,修建了二级提灌站,修建水渠200多米,开展平整土地300亩,今年已造林15亩,栽种果树70亩。目前,全海东地区6县已拍卖和个体承包荒山面积达13.9万亩,3.78万亩荒山已开始种上了果树、杨树、枸杞、花椒树、牲畜牧草、柴胡、党参等。这为封山治沙、控制水土流失,治理黄河源头生态,发展绿色农业创造了良好的开端。
记者来到平安县古城乡石壁村,看到全村280户回族群众正在丈量土地,落实退耕还林计划。村委会主任韩生录向记者介绍,该村有1700口人,2100亩耕地,大部分土地挂在海拔3000米以上的山坡上,粮食产量低而不稳。治理黄河源头,退耕还林,全村农民积极性非常高,目前已自觉退耕还林1700亩。村民们在这些地里栽上经济林,种上了柴胡、党参等中药材。耕地虽然减少,但收入却增多了。
海东地区把调整产业结构同农民增收紧密结合起来,从而拉动了高原特色经济的发展。在乐都县湟水河谷地,成片的塑料大棚覆盖了村庄四周的黄土地。当记者走进高庙镇田蒲家村农民蒲永寿的蔬菜大棚时,外面白雪皑皑,气温零下13摄氏度,棚内却温暖如春,一片绿色。蒲永寿说,从去年开始他建成两个塑料大棚种植蔬菜,当年收入达1万多元。如今全村96户农民,就有140个蔬菜大棚,去年全村人均收入达4000多元。
经济结构的调整,使海东地区的循化县成为畜产品加工基地,办起了20多家畜产品加工私营企业,上缴利税占全县地方财政收入的60%。平安县沙沟乡树尔湾村办起82个加工精炼食品油工厂,加工油菜籽达2.3万多吨,已成为全县的油料加工基地。2月27日,记者到该村采访时,全村刚开完“西部开发动员大会”。翻开村党支部书记马应民的工作总结和动员报告,前半部是闪光的数字,后半部是开发的宏图。他说,前几天村里刚开了一次动员存款储蓄会,全村人当天就拿出350万元。他们准备用这些钱盖楼、装电话、修公路,将自己的家乡建得更美、更富有吸引力。
[当天目录] [当月目录]优化农作物品种 提高农产品质量 黑龙江备春耕加大科技投入
第1版(要闻)
专栏:
优化农作物品种提高农产品质量
黑龙江备春耕加大科技投入
本报讯 记者董伟报道:有高素质的农民,才会有发达的农业。为了迎接“入世”的挑战,黑龙江省在今年的备春耕中重点加大科技投入。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科技人员下乡已达10万多人次,500多万农民接受了培训,其中20多万人获得“绿色证书”。
围绕今年备春耕进行的科技下乡活动的战略重点和主导方向是:紧紧把握全面优化农作物品种,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积极发展畜牧水产业,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三个环节,在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中实施绿色食品、大豆振兴、粮食优质、养殖业跨越、乡企升级、生态农业等六大工程,建设以农产品精深加工为主导、以畜牧业为中轴、以优质粮食为基础的农村特色经济新格局。
黑龙江省的科技下乡活动丰富多彩,有“科技大集”、“农民科技节”、“农业科技千里行”、“百万农家女、十项新技术”、“百团下乡解百难”等活动,规模大,带动性强,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当天目录] [当月目录]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结束
第1版(要闻)
专栏:
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结束
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地区领导人的选举活动在今天晚上结束。民进党候选人陈水扁得票率为39.3%,独立参选的候选人宋楚瑜得票率为36.84%,国民党候选人连战得票率为23.1%。
[当天目录] [当月目录]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就台湾地区产生新的领导人发表声明
第1版(要闻)
专栏: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就台湾地区产生新的领导人发表声明
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今天晚上就台湾地区产生新的领导人发表声明。声明全文如下: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湾地区领导人的选举及其结果,改变不了台湾是中国领土一部分的事实。
和平统一是以一个中国原则为前提的。任何形式的“台独”,都是绝对不允许的。对台湾新领导人我们将听其言观其行,对他将把两岸关系引向何方,拭目以待。
我们愿意同一切赞同一个中国原则的台湾各党派、团体和人士交换有关两岸关系与和平统一的意见。我们呼吁广大台湾同胞和我们一起,为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而共同努力。
[当天目录] [当月目录]唐家璇与朝鲜外务相会谈
第4版(综合)
专栏:
唐家璇与朝鲜外务相会谈
本报北京3月18日讯 记者徐宝康报道:外交部长唐家璇今天在钓鱼台国宾馆与来访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外务相白南舜举行会谈。双方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中就发展两国关系和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了意见。
双方回顾了近年来两国关系的发展,对双边关系不断取得进展表示满意。唐家璇表示,在两国领导人的亲切关怀下,传统的中朝友谊取得了新的发展。两国关系的良好发展不仅给两国人民带来了重要利益,而且为维护朝鲜半岛和本地区的和平、稳定与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唐家璇强调,中国党和政府重视发展两国传统友谊的立场是一贯的,坚定不移的。今后中方将一如既往为此作出不懈的努力。白南舜表示,在双方领导人的深切关怀下,朝中友谊正在继续得到良好发展。将两国老一辈领导人亲手缔造和培育的朝中传统友谊世世代代发展下去是金正日同志的坚定意志。今后无论国际风云如何变化,朝方都将同中方共同努力,进一步发展朝中友谊。双方一致认为,朝鲜劳动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金正日近日访问中国驻朝鲜大使馆,充分体现了中朝两国人民之间的伟大友谊。两国外长还就朝鲜半岛和地区形势交换了意见。双方认为,中朝两国对许多问题有着重要共识。双方今后应加强在有关问题上的沟通、联系与合作,共同致力于维护朝鲜半岛、东北亚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唐家璇重申了中方支持朝鲜南北双方改善关系,实现自主和平统一的一贯立场。两国外长还相互通报了各自国内形势和对外交往情况。白南舜表示,朝鲜支持中国政府最近在关于台湾问题白皮书中所阐明的立场。
会谈结束后,唐家璇设宴款待了白南舜一行。白南舜是应唐家璇邀请于今天乘飞机抵达北京,开始对华进行正式访问的。
[当天目录] [当月目录]“澳门回归纪念亭”落成
第4版(综合)
专栏:
“澳门回归纪念亭”落成
据新华社澳门3月18日电 (记者唐小可)澳门中华总商会建造的“澳门回归纪念亭”今天举行落成仪式。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何厚铧,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公室主任王启人、副主任宗光耀,外交部驻澳门特派员公署特派员原焘和特区政府主要官员等出席了落成仪式并为纪念亭揭幕剪彩。
澳门中华总商会会长马万祺致词说,澳门特区成立近3个月来,以何厚铧为首的特区政府贯彻执行“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澳门社会稳定、经济不断恢复和发展。我们完全相信,澳门市民一定能以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再创辉煌。
“澳门回归纪念亭”坐落在澳门何贤公园内。
[当天目录] [当月目录]李铁映会见诗琳通
第4版(综合)
专栏:
李铁映会见诗琳通
据新华社北京三月十七日电 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李铁映今天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泰国公主诗琳通。
[当天目录] [当月目录]吴邦国会见韩国总统特使
第4版(综合)
专栏:
吴邦国会见韩国总统特使
新华社北京三月十七日电 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今天在这里会见了韩国总统特使南宫皙。
会见中,双方就加强两国在信息通信领域的合作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南宫皙还转达了韩国总统金大中对发展中韩两国在信息通信领域合作的愿望。
[当天目录] [当月目录]吴邦国会见伊拉克客人
第4版(综合)
专栏:
吴邦国会见伊拉克客人
新华社北京三月十七日电 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今天下午在中南海会见了来访的伊拉克电力署署长吉泽一行,宾主双方就扩大中国与伊拉克的经贸合作进行了友好的交谈。
吉泽先生是应国家机械工业局吴晓华局长的邀请访华的。
[当天目录] [当月目录]陈锦华会见日本客人
第4版(综合)
专栏:
陈锦华会见日本客人
据新华社北京三月十七日电 (记者李明江)全国政协副主席陈锦华今天在这里会见了神奈川大学教授、东京广播电台原政治部长田?光永率领的日本老记者访华团。日本客人是应中日友协的邀请来华访问的。
[当天目录] [当月目录]中国共产党工作者代表团离京访朝
第4版(综合)
专栏:
中国共产党工作者代表团离京访朝
新华社北京三月十八日电 应朝鲜劳动党邀请,以中共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陈冀平为团长的中国共产党工作者代表团于今日离京赴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进行友好访问。
中共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张耕到机场送行。
[当天目录] [当月目录]俄任命总统驻车臣全权代表
第4版(综合)
专栏:
俄任命总统驻车臣全权代表
阿德兰·马戈马多夫17日被正式任命为俄罗斯总统驻车臣全权代表。他表示,他主张每个车臣人,无论他身在何处,无论从事何种职业,都应为车臣的重建事业作出贡献。
[当天目录] [当月目录]图片
第1版(要闻)
专栏:
重庆市长寿县农技、畜牧、种子、图书、科技、果品、气象等20多个部门的干部和科技人员,近日组成科技兴农宣传队,深入农村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受到农民欢迎。图为县果品办的同志在洪湖镇向农民散发种果致富的技术资料。罗显臣摄
[当天目录] [当月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2版(要闻)
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法律
第一节立法权限
第二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三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四节法律解释
第五节其他规定
第三章行政法规
第四章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
例、规章
第一节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二节规章
第五章适用与备案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第四条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第五条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第六条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第二章法律
第一节立法权限
第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八条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
(七)民事基本制度;
(八)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九)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第十条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范围。
被授权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授权目的和范围行使该项权力。
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该项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
第十一条授权立法事项,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时制定法律。法律制定后,相应立法事项的授权终止。
第二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第十三条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十四条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常务委员会会议依照本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的有关程序审议后,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常务委员会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或者由提案人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
第十五条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第十六条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根据代表团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十七条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
第十八条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
第十九条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必要时,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就法律案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也可以就法律案中的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第二十条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二十一条法律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作出决定,并将决定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报告;也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提出修改方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审议决定。
第二十二条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三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二十四条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如果委员长会议认为法律案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可以建议提案人修改完善后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第二十五条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不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二十六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七日前将法律草案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第二十七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由分组会议进行初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汇报,由分组会议进一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三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法律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常务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对法律草案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
第二十八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部分修改的法律案,各方面的意见比较一致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
第二十九条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根据小组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三十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一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提出修改情况的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对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重要审议意见没有采纳的,应当向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反馈。
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可以邀请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二条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
第三十三条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
第三十四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将法律草案发送有关机关、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将意见整理后送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并根据需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五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重要的法律案,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将法律草案公布,征求意见。各机关、组织和公民提出的意见送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
第三十六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收集整理分组审议的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分送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并根据需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七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委员长会议同意,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三十八条法律案经常务委员会三次会议审议后,仍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由委员长会议提出,经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同意,可以暂不付表决,交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审议。
第三十九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的,或者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审议的,由委员长会议向常务委员会报告,该法律案终止审议。
第四十条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四十一条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四节法律解释
第四十二条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第四十三条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第四十四条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研究拟订法律解释草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第四十五条法律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
第四十六条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四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节其他规定
第四十八条提出法律案,应当同时提出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法律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该法律的必要性和主要内容。
第四十九条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
第五十条交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的法律案,如果提案人认为必须制定该法律,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由主席团、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其中,未获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案,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第五十一条法律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
第五十二条签署公布法律的主席令载明该法律的制定机关、通过和施行日期。
法律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十三条法律的修改和废止程序,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法律部分条文被修改或者废止的,必须公布新的法律文本。
第五十四条法律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编、章、节、条、款、项、目。
编、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法律标题的题注应当载明制定机关、通过日期。
第五十五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有关具体问题的法律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并报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三章行政法规
第五十六条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第五十七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组织起草。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第五十八条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第五十九条行政法规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单位应当将草案及其说明、各方面对草案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和其他有关资料送国务院法制机构进行审查。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国务院提出审查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审查报告应当对草案主要问题作出说明。
第六十条行政法规的决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十一条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第六十二条行政法规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
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行政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四章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六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本法所称较大的市是指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
第六十四条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
(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第六十五条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第六十六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第六十七条规定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第六十八条地方性法规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本法第二章第二节、第三节、第五节的规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规定。
地方性法规草案由负责统一审议的机构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
第六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经批准后,分别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七十条地方性法规、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二节规章
第七十一条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
第七十二条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
第七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第七十四条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程序,参照本法第三章的规定,由国务院规定。
第七十五条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
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
第七十六条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或者自治区主席或者市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第七十七条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
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
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章适用与备案
第七十八条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七十九条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八十条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第八十一条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第八十二条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第八十三条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第八十四条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第八十五条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第八十六条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第八十七条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一)超越权限的;
(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
(三)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经裁决应当改变或者撤销一方的规定的;
(四)规章的规定被认为不适当,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的;
(五)违背法定程序的。
第八十八条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三)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五)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六)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七)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
第八十九条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一)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三)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四)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
(五)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
第九十条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第九十一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在审查中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也可以由法律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制定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研究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反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查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可以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和予以撤销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第九十二条其他接受备案的机关对报送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审查程序,按照维护法制统一的原则,由接受备案的机关规定。
第六章附则
第九十三条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
中央军事委员会各总部、军兵种、军区,可以根据法律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军事法规、决定、命令,在其权限范围内,制定军事规章。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在武装力量内部实施。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规定的原则规定。
第九十四条本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
[当天目录] [当月目录]太原筑畅通路架连心桥
第3版(要闻)
专栏:
太原筑畅通路架连心桥
本报太原3月18日电 记者阎晓明报道:近几天,山西太原市的许多市民都收到一封特殊的“家信”——太原市100家交通安全委员会发起的“告别交通违章,共同维护道路畅通”倡议书。太原市的800个交通安全委员会也同时收到了这封家书。
今年公安部在全国实施以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为中心的“畅通工程”。太原市抓住这一契机,决定结合做文明太原人活动,开展群众性的整顿交通秩序活动。以“百家倡议、千骑传书、万人宣誓”作为这项活动的启动仪式,即:由100家交通安全委员会发起“告别交通违章,维护道路畅通”倡议;1000名邮电职工把这份倡议送到全市所有交安委和部分市民家中;在太原最大的“五一”广场举行“从我做起,文明驾车,文明乘车,文明行路”宣誓签名仪式。
为配合畅通工程,太原市日前出动了由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员,对市区内的违章摊点、违章建筑进行清理,取缔了1132个无证摊点,对380多个摊点进行规范。
[当天目录] [当月目录]沈阳警方严治警不手软
第3版(要闻)
专栏:
沈阳警方严治警不手软
本报讯 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注重队伍建设,多年坚持从严治警不手软,去年共处理92名违法违纪民警,其中57人被辞退。通过加大源头防范和治理,标本兼治,提高了队伍素质。据统计,去年全局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及涉案人员分别比上年下降了26%和35.2%,社会满意率明显上升。
沈阳市公安局树立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首先从个别民警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徇私枉法、权钱交易、贪赃枉法行为开刀。为此,3年前就推出“警务公开制度”和“追究执法过错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从根本上遏制民警队伍中的执法腐败问题。
去年5月,沈阳市交通治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王伟宏在离职培训期间,擅自带领3名有前科劣迹人员上车抓扒窃犯罪嫌疑人,在沈阳至新民的长途客车上将正在车上行窃的嫌疑人历国宏等3人现行抓获,尔后提出只要每人交1万元便可放人,其间一名犯罪嫌疑人脱逃,他们又让剩下的2人各交1.5万元,待3万元到手后将2名嫌疑人放走,全部钱款被几人私分。身为警察的王伟宏执法犯法,竟然带领有前科劣迹人员私自办案、榨取钱财,沈阳市公安局依法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清除出公安队伍。
对个别违法违纪民警从严从重处罚,根本目的是教育大多数。沈阳市公安局注重从正面引导的同时,对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定期曝光,提高广大民警的自律意识;另一方面还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几年来先后在全市十几个行业中聘请了500多名警风警纪监督员,对民警队伍建设起了促进作用。(张久利)
[当天目录] [当月目录]欧美同学会将举办研讨会
第3版(要闻)
专栏:
欧美同学会将举办研讨会
本报讯经中共中央统战部批准,以归国留学人员为主体的欧美同学会,联合美国、日本等国的四十四个华人专业组织,将于今年八月上旬共同举办“二十一世纪中国与全球化的挑战及对策”研讨会。会议将研讨全球化与中国经济安全、留学生与西部开发、WTO(世贸组织)论坛、海外人力资源开发、中国商业机会等议题。(谢国明)
[当天目录] [当月目录]图片
第3版(要闻)
专栏:
辽宁大连市中山区桂林街派出所关心辖区单亲家庭孩子的成长,自1997年该所10名民警与辖区10个特困单亲家庭孩子结了亲,民警们经常为孩子们辅导功课,还为他们购买学习用品和衣物,使孩子们得以健康成长,孩子们亲切地称民警为“警察爸爸”、“警察妈妈”。
图为该所女民警刘玉荣近日看望认亲的中山区风景小学二年(1)班学生梁爽。丛鹭鹏 杨国胜摄
[当天目录] [当月目录]中国法学会举行立法法座谈会提出 有效规范立法活动
第3版(要闻)
专栏:
中国法学会举行立法法座谈会提出
有效规范立法活动
本报北京3月18日讯 记者武侠报道:立法法的出台,对规范立法活动,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质量,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有很大的促进作用。这是部分专家在中国法学会昨天举办的《立法法》座谈会上指出的。
专家们认为,立法法明确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等各级部门的立法权,从源头上避免了“乱立法”、“争立法”,法制不统一,法规规章条款相互“打架”,部门、地方利益的不恰当保护等问题的发生,为我们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打下一个好的基础。其次,立法法明确了法律、法规的效力等级,解决了因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给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带来的不便、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使权力带来的不便,防止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侵害,促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做到严格依法行政,有效地遏制执法腐败和执法不公现象的滋生和蔓延。再者,立法法界定了对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设定罚则的立法权限,可以有效地解决目前在许多地方存在的乱收费、乱摊派、乱许可,以至乱强制等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问题。
专家们指出,各级人大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采取多种形式,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宣传立法法,为这部重要法律的顺利实施多做工作。
[当天目录] [当月目录]文化部表彰文化下乡先进院团
第3版(要闻)
专栏:
文化部表彰文化下乡先进院团
本报北京三月十八日讯 记者刘琼报道:受中宣部、文化部等十一部委委派,中国儿童剧院、中国歌舞团、东方歌舞团、中国歌剧舞剧院、中国京剧院等五家文化部直属文艺院团,于二○○○年春节前后,跋涉大江南北,行程上万里,进行下乡慰问演出,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影响。三月十八日,文化部召开表彰会,对上述院团连续作战、不畏艰苦的精神予以表彰。
[当天目录] [当月目录]北宁市警方强化执法监督
第3版(要闻)
专栏:
北宁市警方强化执法监督
本报讯 为树立公安机关文明公正的执法形象和遵纪守法的廉政形象,辽宁省北宁市公安局今年以来在“三讲”教育中把群众提出的办事效率低、执法不严、办案不公,作为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重点问题来抓,采取多项措施强化执法监督,取得了较好效果,促进了公平公正执法,促进了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率的提高。(熊鹏远)
[当天目录] [当月目录]山场围着市场转:广德建设绿色银行
第4版(综合)
专栏:
山场围着市场转:广德建设绿色银行
搞农业结构调整,决不能忽略市场建设,这是安徽干部群众认识最为深刻的一点。与江苏和浙江接壤的皖东南山区县广德,坚持让山场围着市场转,闯出了一片山区经济新天地。去年全县农民人均收入2347元,大大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广德县有山场面积220多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70%以上。“山上富,才能全县富。”县委、县政府认为广德的劣势在山场,优势也在山场。县长周先义说,广德紧邻江浙沪,三个富邻省市中又有七八个发达的大中城市靠近广德,市场潜力巨大。
为了营造山场优势,广德立足市场抓调整,积极发展市场看好的毛竹、板栗、青梅、猕猴桃等,逐步更新马尾松等薪炭林。经过10多年的努力,目前全县已发展竹林60万亩,板栗26万亩,毛竹蓄积量达9000万根,年产板栗也有七八百万公斤,荣列中国十大竹乡,成了全国板栗基地县,被誉为“竹乡栗海”。聪明的广德人又在深加工上做文章,开发适销对路的竹笋、竹子、板栗等系列新产品,很受市场青睐。
山场优势形成了,还要营造市场优势,广德以交通促流通,全力构筑“三小时经济圈”。在省地各方面支持下,全县近几年投资四五亿元,先后完成了通往杭州、上海、南京、宜兴、溧阳等地的高速或高等级公路,大量鲜活农副产品进入了市场。
有了山场和市场,还要有“人场”,靠人去架起通往市场的桥梁。广德放开手脚发展私营经济和乡镇企业,近几年涌现出和威、顺达、高峰、广远、新杭等200多家像模像样的集团或公司,这些龙头企业一头连着市场,一头连着千家万户,与农民结成命运共同体。高峰竹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大量竹工艺品,自营出口,年创汇达100多万美元。广远的水煮笋远销日本。新杭的“逍遥椅”成了省部级名牌农产品。
带领农民闯市场,成千上万的农村经营人才功不可没。这些人由田头到街头,再勇敢地走上码头,带出去家乡的土特产品,带回致富的信息和发展资本,最早行动起来的三四千名经营人才,已有不少成了私营老板。据周县长介绍,全县还有社会运输车辆1万多,每个驾驶员都是活跃的销售员。
在广德,最值得称道的要数各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协会,农民自发地组织起来,自办自管自受益,攥成拳头打市场。全县有笋干协会、板栗协会、草莓协会、早黄豆产销合作社等等,短短几年就发展到30多家。高湖乡大力发展大棚草莓,村有产销合作社,乡有特色农业服务公司,注册了“芽园”商标,创出了名牌产品,草莓成了乡里一大支柱产业。记者看到,潘村农民曾照志家新种1.2亩大棚草莓,投资6000多元,现在已收入9200多元,以后几个月还可再卖万把元。他老婆陈传芳端着红艳艳的大草莓,一个劲地要大家尝尝鲜。
广德县高湖乡特色农业服务公司的技术员和乡干部一起研究草莓的包装。
(附图片)
[当天目录] [当月目录]让多的优起来——安徽农业结构调整追踪
第4版(综合)
专栏:新闻追踪
让多的优起来
——安徽农业结构调整追踪
编者按:安徽提出由农业大省向经济强省迈进的发展战略,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以市场引导结构调整,进而培植新的优势农业,走“特色+规模+档次=效益”的路子,变传统意义上的“大”为现代意义上的“强”。安徽的做法,为农村和农业经济结构调整走出了一条成功之路。
去年安徽又吃了老天的亏,淮南遭受特大洪涝灾害,淮北则严重干旱,全省农业因灾损失达230多亿元。但是统计表明,安徽去年农业增加值却达700多亿元,比上年有所增长,农民收入也有所增加。
安徽省分管农业的副省长王怀忠说,安徽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核心,紧紧抓住农民增收不放松,结合安徽自身实际,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走出了一条“特色+规模+档次=效益”的成功之路。
为了解决吃饭问题,安徽农民曾在全国率先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粮食生产连续多年大丰收。但粮多了,并不等于钱就多了,近年出现的农产品卖难,使农民收入增长趋缓。1997年初,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了“一个核心,两个大力”的农村工作指导思想,即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大力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归根到底一句话,就是要让“优的多起来,多的优起来”,着力打好流通、加工、特色、养殖四张牌,突出抓好求优、求特、求大、求强、求高、求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王怀忠介绍说,安徽是粮油大省,也是畜牧、水产大省,更是水果、蔬菜大省,山林资源也十分丰富。为了让多的优起来,安徽自1997年起在全省实施农业名牌战略,每年评选一批“安徽名牌农产品”,同时在省内外举办名优特农产品展销会。两年来已先后推出48项安徽名牌农产品和8项安徽特色农产品,其年营销收入达21.3亿元,年创利税2.5亿元,对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提高经济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黄山食用菌公司原先闯不出市场,万余户菇农曾挥泪毁菇。公司创出“山华牌”黄山徽菇后,在国内外市场名声响了起来,给菇农带来致富良机。
农业名牌产品创出之后,必须以规模取胜。安徽理出“八大特色经济”,强力推行优质麦、优质稻、双低油菜和脱毒山芋“四个一千万亩”,同时实施畜牧、水产富民工程,发展山区特色经济。伴随规模特色经济,安徽从阜阳开始,逐步开展土地流转机制改革,强化土地所有权,放开使用权,促使土地向种植能手集中,进而实现规模经营。最早实行土地租赁经营的阜阳市临泉县,“流动”土地已达20多万亩,形成三四百个经营大户,把众多名牌农产品推向国内各大市场。
“在实现特色、规模的基础上,还必须上档次、重质量,才能达到增效的目的。”省农经办负责人强调说。要上档次就要讲科技,讲管理,安徽大力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普遍推行种子工程、黄牛改良、山芋脱毒、地膜覆盖、水稻旱育稀植等等良种良法,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既提高了大宗农产品的品质档次,同时又培育出更多的名特优农副产品。全省还加快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各具特色的示范园成了农民考察、引种、发展的致富学校。
安徽一直把市场建设和信息网络建设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头等大事。从淮北到江南,既有全国闻名的亳州中药材市场、砀山酥梨水果市场,也有联系海内外大市场的芜湖米市、宁国竹木工艺品市场等。亳州中药材市场买全国卖全国,在这里没有买不到的中药材,更没有卖不掉的中药材,给成千上万的药农种药致富提供了可靠保证。安徽还加强了信息网络建设,推进电脑入户工程,今年将有10个县、100个乡实现电脑入乡进村入户,同时再建成10个年成交额5亿元的专业批发市场,在合肥筹建集展览、展销于一体的现代化农产品贸易中心。
面对西部大开发和我国将加入世贸组织的机遇和挑战,安徽如何实现农业大省向经济强省的跨越?全国人大代表、省委书记王太华告诉记者,不久前全省开展了一场为时两个多月的“加快农业产业化跨世纪发展”大讨论、大调研,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发展新思路,决心在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上再做大文章。
压题照片:霍山县的万亩竹海。
本报记者刘杰 (附图片)
[当天目录] [当月目录]科技兴农:阜阳农民真“牛”
第4版(综合)
专栏:
科技兴农:阜阳农民真“牛”
在安徽,都说阜阳人爱吹牛,其实阜阳人也真有“牛”可吹,全市黄牛饲养量四百二十万头,年出栏一百三十万头。这个一千二百多万人口的全国第一大农业市,靠抓黄牛改良、秸秆开发、疫病防治的技术组装、配套服务,圆了农民粮多、草多、牛多、钱多的致富梦。
在阜阳市黄牛改良中心,记者看到一头头庞大的种公牛在栏内“哞哞”直叫,技术人员在采精室细心地采精装管。李坤富主任介绍说,中心占地九十八亩,有“利牟辛”、“夏洛来”、“德国黄”、“西门塔尔”等品种的种公牛五十头,每年采的精液能装七八十万只试管,几年来共改良黄牛三百二十万头。他说,改良后的黄牛体大、肉多、皮张好,市场俏,每头牛增值四五百元,仅改良一项就为阜阳农民增收十五六亿元,老百姓说改良中心是咱们的致富中心!
市农经委主任董石一告诉记者,为了把科学技术送到农民手中,发展黄牛生产,市里推行科学管理,从市改良中心到县区建改良站、乡镇建配种点,三级网络,配套成龙;疫病防治,分片承包;饲料青贮氨化,分级负责把关。这种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科技服务,大大刺激了农民养牛的积极性。
在阜阳任过多年书记的副省长王怀忠,谈起科技兴农感受颇多。他说,农业要搞产业化,走规模集约化经营之路,就必须狠抓科技,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发展特色农业,才能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为了使农业上台阶,阜阳不光大抓黄牛改良,还抓了生物组培工程,同时上了种子包衣剂生产线。生物组培推广了红芋脱毒、马铃薯脱毒、薄荷脱毒等等高新技术,脱毒红芋每亩增值二百多元,全市已推广三百六十多万亩,占种植总面积的百分之九十以上。增产效果达到百分之十以上的种子包衣技术,全市已实现了百分之九十的覆盖面。有人算了一笔账:黄牛改良、红芋脱毒、种子包衣三项技术,总投入不到一亿元,而去年就为阜阳创收十四亿多元,农民因此人均可增收百元以上。
市委书记刘伟经常提醒全市各级干部,农业需要科技,农民呼唤科学,而要使“农业与科技携手”,用科技武装农民,要靠领导干部的谋略和实干精神。在阜阳市,上述三项高新技术一直被作为市县区的“一把手工程”。
阜阳市黄牛改良中心技术员在草地上遛牛。
本栏照片均由本报记者刘杰摄
(附图片)
[当天目录] [当月目录]意总理会见罗干
第4版(综合)
专栏:
意总理会见罗干
本报罗马3月17日电 记者罗晋标报道:3月16日,意大利总理达莱马会见了刚刚抵达罗马进行工作访问的中国国务委员罗干。
达莱马总理对罗干国务委员访意表示热烈欢迎。他说,中国是世界上有影响的大国。意大利高度评价中国实行的改革开放政策,愿成为中国现代化进程的积极伙伴。今年是意中建交30周年,意大利政府愿同中方共同努力,全面扩大深化两国在各个领域的友好合作关系。
罗干转达了朱镕基总理对达莱马总理的亲切问候,并强调指出,中国非常重视同意大利的关系,重视意大利在欧洲和国际上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愿同意方共同努力,推动两国友好互利合作全面发展。双方还就人权问题交换了意见,一致认为各国情况迥异,在人权等问题上存在不同看法是正常的。各国应通过对话增进了解,扩大共识,减少分歧。
[当天目录] [当月目录]我驻乌大使向乌转交朱镕基慰问电 我使馆向煤矿遇难者家属提供援助
第4版(综合)
专栏:
我驻乌大使向乌转交朱镕基慰问电
我使馆向煤矿遇难者家属提供援助
据新华社基辅3月17日电 (记者宋宗利)中国驻乌克兰大使周晓沛17日向乌方正式转交了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就巴拉科夫煤矿爆炸事故发给乌总理尤先科的慰问电。
周晓沛大使在当天会见乌克兰副外长迈丹尼克时,对巴拉科夫煤矿爆炸事故的发生表示深切同情。迈丹尼克代表乌政府和外交部对朱镕基总理的慰问以及中国驻乌使馆提供的物资援助表示感谢。他说,乌中两国的友谊是牢不可破的,乌克兰政府和人民将永远记住中国方面给予的无私援助和支持。
本报基辅3月17日电记者丁宏建报道:中国驻乌克兰大使馆向乌巴拉科夫煤矿爆炸事故中遇难的煤矿工人家庭提供1.4万美元援助的交接仪式17日在基辅举行。
[当天目录] [当月目录]华人华侨:认清台独真面目 台独绝无好下场
第4版(综合)
专栏:
华人华侨:认清台独真面目 台独绝无好下场
据新华社佛罗伦萨3月17日电 (记者阎涛)来自意大利中部地区的华人华侨代表17日在中国驻意大利佛罗伦萨总领馆举行座谈会,表示坚决拥护中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的原则立场,敦促台湾民众认清“台独”势力的真面目。
出席座谈会的旅意侨胞纷纷表示,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民众应警惕少数“台独”分子蛊惑人心的煽动,在事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问题上,包括海外侨胞在内的所有华夏儿女决不允许台湾从祖国分裂出去。
据新华社墨西哥城3月17日电(记者陆在宽)墨西哥墨西卡利市华侨老侨领赵不凡、高素明夫妇16日致信中国驻蒂华纳总领馆,表示坚决支持中国政府关于台湾问题的立场。
赵不凡夫妇写道,近来在一些外国反华势力的操纵与支持下,台独势力日益嚣张,这使他们这些华人华侨心里忧急万分。而朱镕基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的讲话是对台独势力的一记当头棒喝:台独绝没有好下场,祖国领土决不容许分裂。
[当天目录] [当月目录]俄人权代表强调反对美国 在人权问题上对中国施压
第4版(综合)
专栏:
俄人权代表强调反对美国
在人权问题上对中国施压
据新华社莫斯科3月17日电 俄罗斯人权代表米罗诺夫日前强调,中国在人权问题上取得了明显进步,俄反对美国利用人权问题向中国施加压力。米罗诺夫是访华前夕在莫斯科对俄《独立报》发表的访谈录中作上述表示的。
米罗诺夫指出,迄今中国已加入了17个国际人权公约,签署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中国在人权问题上取得了明显的进步。
[当天目录] [当月目录]美宣布取消对伊朗部分制裁
第4版(综合)
专栏:
美宣布取消对伊朗部分制裁
美国国务卿奥尔布赖特17日宣布美取消对伊朗部分商品的进口限制,并表示将采取措施增加两国的民间接触。伊朗外交部发言人阿瑟费17日表示,伊朗欢迎并将采取相应步骤允许进口美国的农产品和药品。
[当天目录] [当月目录]从根本上遏制水土流失 四川退耕还林工程进展顺利
第4版(综合)
专栏:
从根本上遏制水土流失
四川退耕还林工程进展顺利
本报成都3月17日电 记者梁小琴报道:四川省实施退耕还林工程进展顺利。截至今年3月15日,已有123.8万农户签订了退耕还林合同,2955万亩陡坡瘠地停耕,还林还草面积达175万亩,兑现补助粮食和现金的农户122.4万户,分别占应兑现户数的98.5%和98.9%。
四川地处长江上游,山高坡陡,全省9889万亩耕地中,70%为坡耕地,全省水土流失面积达19.98万平方公里,占整个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的40.87%,每年进入长江的泥沙达6亿吨,是全国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和核心区域。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精神,从根本上遏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重构长江上游绿色屏障,四川于1999年10月在120个县启动300万亩退耕还林试点工程,并确定每退耕还林1亩,向农户无偿补助粮食100公斤,现金20元,同时提供50元的种苗费。四川还出台了继续坚持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稳定土地承包使用权;坚持“谁造谁有”的林业基本政策;落实补助粮;减免退耕地农业税和定购粮等5条优惠扶持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在工程建设中,四川坚持把退耕还林与荒山治理、天然林保护、农业开发和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分期实施,并全面推行个体承包,退耕农民与乡镇签订合同,使权、责、利挂钩,做到了任务规划、作业建卡、承包合同、种苗落实、粮食补助“五到户”。
为确保300万亩退耕还林试点任务的圆满完成,2月11日,省委、省政府决定,在中央退耕还林工程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由省筹措并预拨1.275亿元,粮食1.5亿公斤,按标准限期在3月15日前发到农民手里。林业、财政、粮食、监察等部门组成7个工作组分赴各地,深入乡村检查督促退耕还林的配套政策落实到农户。
四川林业部门提出了改善生态环境5年初见成效、10年大见成效的目标。到201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四川实现全面绿化,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遏制,长江上游的绿色屏障重新崛起,基本消除长江隐患。
[当天目录] [当月目录]中刚第五届经贸混委会召开
第4版(综合)
专栏:
中刚第五届经贸混委会召开
据新华社北京3月17日电 中国—刚果(布)第五届经贸混委会今天在京召开。外经贸部部长石广生和刚果(布)外交、合作与法语国家事务部部长鲁道夫·阿达达出席并共同主持会议。石广生说,此次混委会的召开正值刚果共和国总统德尼·萨苏—恩格索即将访华之际,具有特殊的重要性。混委会上,双方将重点探讨新形势下经贸合作的新方式和新途径,特别是两国企业间互利互惠的经贸合作。
[当天目录] [当月目录]《政府工作报告》单行本出版
第4版(综合)
专栏:
《政府工作报告》单行本出版
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 国务院总理朱镕基2000年3月5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单行本,即日起在北京和全国各地新华书店陆续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文件汇编》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文件》也即将由人民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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